安徽省旅游集团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发布日期:2018-07-26 浏览次数:6701 发布人:安徽省旅游集团
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形成领导带头、部门协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促进省旅游集团健康平稳发展,根据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接待群众来访的领导干部范围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接待群众来访的时间和地点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轮流接待,每月20日为信访集中接待日,逢节假日顺延。在重点节点和敏感时期,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制定《省旅游集团领导接访安排表》。接访地点安排在集团公司3809党员活动室。
三、接待群众来访的组织安排
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每年统筹制定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程计划,并于每年最后一个月底前将下一年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程计划在集团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在规定接待日内,组织与接访事项有关的集团所属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和集团本部部门主要负责人陪同接待来访。接访领导应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接访。如因紧急公务、外出开会或出差无法按时参加接访的,应事先告知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进行调整,无法临时调整的,作适当推迟。领导接访时,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派员参加,详细记录接访有关情况,对领导提出的有关处理意见负责督办、落实,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接待群众来访事项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1、坚持首访接待负责制和重大疑难信访件领导包案制。
2、严格遵守国务院《信访条例》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要求。
3、接访领导应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诉求无理的尽力疏导、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积极疏导化解矛盾,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接访事项。对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的,应现场给予明确答复;对需要受理交办的,应逐一填写领导干部接访登记表,批示明确的接访意见,交集团所属各公司或集团本部有关部门限期化解;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应建立会商会办机制,协调集团所属各公司或集团本部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对不属于集团公司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告知信访人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
4、集团所属各公司或集团本部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领导接访后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问题配备力量专人负责,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好来访群众的信访问题,并将处理意见反馈有关领导。
5、如遇信访人不遵守《信访条例》规定,影响接访工作,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接访人可以报告公安机关或者通知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集团所属各公司应参照制定本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