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规则 防范执纪风险
发布日期:2017-05-19 浏览次数:7286 发布人:安徽省旅游集团
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的重大举措,是中央纪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纪检机关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又一重要行动。全面学习、准确把握《工作规则》规定要求,并将之贯穿于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是十分紧迫的政治任务。
认真反思,充分认识《工作规则》问题导向
前些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之前,各纪检监察室依据《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但是,从整体上看,《条例》及相关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颁布时间久远,已经不能跟上时代要求;有的纪检监察室领导按照个人意志处置问题线索,把握案件工作比较随意。比如,魏健、曹立新等个别人在执纪过程中“自由裁量”、任意用权,借机以案谋私,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剖析这些案例,其共性问题就是我们过去在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线索管理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规则》的初衷之一,就是针对过去出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来加强执纪风险防控。
学思践悟,准确把握《工作规则》丰富内容
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要求,中央纪委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四年多来,中央纪委相继启动修订法规程序,开展线索大起底,规范线索处置方式,规范审查工作流程,严格涉案款物管理……都为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执纪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奠定了基础。在坚持问题导向、梳理风险隐患、总结实践经验、创新工作方式的基础上,《工作规则》应运而生。虽然《工作规则》只有57条,但它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明确原则,创新制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工作规则》中,“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干部准入”“打听案情备案”“审查人员一案一借”等原则和制度,不仅是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行为准则,也是对从事监督执纪人员的一种爱护和约束。
学以致用,坚决落实《工作规则》规定要求
以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为例,要对照《工作规则》规定要求,学深悟透,并结合具体工作,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刻吸取袁卫华、原屹峰等案件教训,找准主要风险点,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第一,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个人严于律己、从严要求,在贯彻执行《工作规则》中做好表率;同时,“严细深实”加强管理,认真抓好教育、引导,培育健康向上、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第二,严格监督执纪工作程序。要明确专人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集体研究处置意见,全程留痕备查,有效防范截留、私存问题线索行为。
第三,强化专案审查管理。与重点人谈话,处内必须两人参与、把关,有效防范截留问题线索行为;扣押、保管、移交涉案款物,必须全程录像,做好登记,有效防范侵吞涉案款物行为;加强对借调人员管理,强化监督,严肃纪律,有效防范借调人员以案谋私行为;约谈人员充分研判,全程录像,临走减压,做好交接,注意防范意外事件、杜绝办案事故。此外,还要加强专案经费管理、集中保管涉案问题线索,防止问题发生。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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