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兴•正和城项目三期景观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19-10-14 浏览次数:9913 发布人:安兴发展公司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兴•正和城项目三期景观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SZAH-2019-35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20日
开标日期:2019年10月11日
安兴•正和城项目三期景观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常州江天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武进区嘉泽镇花汇路96号
投标报价:4825352.86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花之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金都华庭二期1幢103/203
投标报价:4938993.30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固川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号5层513号
投标报价:5296082.71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兴•正和城项目三期景观工程施工,小区总景观设计面积约为2.5万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六安市安兴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淠望南路安兴正和城营销中心二楼成本部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64-3376678转801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大连路6686号
联系人:马工
电话:13395607843
公示期: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向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金融港A2栋14楼西,联系电话:1339560784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六安市安兴置业有限公司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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